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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新规聚焦民生 禁用“生鲜灯”,牙膏宣传有新标,守护“菜篮子”安全

12月新规聚焦民生 禁用“生鲜灯”,牙膏宣传有新标,守护“菜篮子”安全

随着12月的到来,一系列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正式实施,特别是聚焦于食用农产品安全与消费权益保护领域。其中,“生鲜灯”的全面禁用和牙膏产品宣传标准的更新,尤为引人关注,标志着市场监管正向着更精细、更科学的方向迈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和消费知情权。

一、告别“美颜滤镜”:“生鲜灯”全面禁用,让生鲜回归本色

长期以来,集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场所普遍使用的“生鲜灯”,因其能通过特定光线照射显著美化肉类、果蔬、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色泽,营造出“新鲜诱人”的视觉效果,而备受消费者诟病。这种灯光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判断,构成了对商品真实状况的隐瞒,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自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意味着,俗称的“生鲜灯”被全面禁止。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执法,对违规使用相关照明设施的经营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

此举旨在还原食用农产品的真实样貌,推动市场诚信经营,让消费者能够凭借肉眼直观、准确地判断产品的新鲜度与品质,做出更明智的购买选择,是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步。

二、规范宣传用语:牙膏监管参照化妆品,功效宣称需有据可依

同样是12月1日,另一项与个人健康护理密切相关的规章——《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将牙膏定义为“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并首次参照化妆品的管理思路,对牙膏产品的功效宣称进行严格规范。

根据新规,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时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这意味着,以往部分牙膏产品在宣传中随意使用“抗幽门螺杆菌”、“修复牙釉质”、“牙龈止血”等医疗术语或夸大其词的功效宣称将受到严格约束。新规禁止标注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防止误导消费者,特别是那些将牙膏当作药品来选购和使用的消费者。

这一变化,提升了牙膏行业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和科学验证,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让牙膏宣传告别“模糊地带”,走向科学、透明。

三、新规联动效应:构建更安全、更透明的消费环境

“生鲜灯”禁用与牙膏新标这两项新规,看似针对不同领域,实则共同指向了当前消费市场的痛点:商品真实信息的披露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它们从不同侧面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安全、透明消费环境的期待。

在食用农产品领域,新规通过技术性规定的调整,直接作用于销售终端,力求消除信息不对称,是食品安全“溯本清源”的体现。而在日化用品领域,通过提升监管层级和细化宣称要求,引导行业良性竞争,推动产品回归清洁护齿的本质。

这些规定的落地实施,离不开有效的市场监管和公众的监督。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应主动提升辨别能力,在购买生鲜产品时,学会在自然光或标准白光下观察其真实状态;选购牙膏时,理性看待产品宣传,关注其成分表和备案信息。

12月实施的这些新规,是完善市场规则、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的具体举措。随着监管的持续深化和市场的逐步适应,一个更加诚信、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正在形成,让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日常消费更安心。

更新时间:2026-03-21 0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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